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
(2025年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推動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提升老年醫學醫療服務能力,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按照本指南進行建設與管理,其他醫療機構設置老年醫學科參照本指南執行。
第三條?設置老年醫學科的醫療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取得相應的診療科目資質,科室名稱為老年醫學科。有條件的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要開設老年醫學科。
第四條?老年醫學科主要收治罹患老年綜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
第五條?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老年醫學科的指導和監督,設置老年醫學科的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老年醫學科的建設與管理,提升老年醫學醫療服務能力,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二章?設置運行
第六條?老年醫學科應當具備與醫療機構級別、功能和任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藥品和技術力量。
第七條?老年醫學科應當設置門診診室、病房、綜合評估室。三級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住院床位數應≥20張,二級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住院床位數應≥10張。每床凈使用面積、床間距、衛生間面積、病房設置標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老年醫學科門診、病區及相關公用場所應當執行國家無障礙環境建設有關法律法規,進行適老化改造,符合老年患者活動場所及坐臥設施安全要求。
第八條?設置老年醫學科的綜合醫院應當具備與老年醫學科相關的科室設置,包括急診科、內科、外科、婦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麻醉科、藥劑科、檢驗科、醫學影像科、輸血科(室)等。鼓勵設置老年醫學科的綜合醫院設置腫瘤科、重癥醫學科、精神心理科、康復科(或理療科)、中醫科、營養科(部)等。
第九條?老年醫學科應當具備的基本設備:輪椅、轉運床(或醫用平車)、站立及行走輔助器、坐式體重計,報警系統、供氧裝置、負壓吸引裝置、輸液泵、注射泵等。同時,應當配置基本搶救設備,包括氣管插管設備、簡易呼吸器、心電監護儀、心臟除顫儀等,以及其他與開展老年醫學科診療業務相應的設備。鼓勵醫院設置輔助洗浴設備、電動護理床、自主轉運裝置、腸內營養液輸注泵、康復訓練設備等。
第十條?老年醫學科應當以老年患者為中心,強化老年人群重點疾病的早期篩查與早診早治,在做好各種疾病診療的同時,規范開展老年綜合評估,強化老年綜合征管理與共病處理,加強安全用藥指導,關注老年人心理健康,最大限度維持或改善老年人功能狀態、提高其獨立生活能力和生活質量。
第十一條?老年醫學科要逐步建立多學科團隊工作模式,根據臨床工作需要,主動吸納內科、腫瘤、中醫、康復、精神心理、護理、藥學、營養等各??漆t護人員,開展多學科聯合診療、共病診療特色服務,積極應用中醫適宜技術和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推動老年醫療服務從單病種診療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轉變。
第十二條?鼓勵老年醫學科積極參與其他臨床科室老年患者管理,通過多學科聯合門診、圍手術期管理、會診等形式,協助其他科室開展老年患者衰弱、營養不良、肌少癥、跌倒、血栓、誤吸、墜床、抑郁、焦慮、譫妄和認知障礙等高風險因素篩查,強化老年綜合征的早期識別與預警,協助制定綜合診療方案,維持老年患者功能狀態。
第十三條?三級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要加強對區域內下級醫院老年醫學科醫療服務指導,加強老年危急重癥診治能力建設,二級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要加強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服務機構、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安寧療護機構等機構合作指導,帶動基層老年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完善首診負責及轉診機制,暢通上下轉診綠色通道,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個體化治療、康復護理和安寧療護等連續性、系統性服務。
第十四條?床單元設施與配置,按照相應級別綜合醫院標準執行。
第三章?人員配備
第十五條?老年醫學科醫師是依法取得醫師資格并注冊,從事老年醫學專業醫療服務的醫師。老年醫學科護士是經過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護士。
第十六條?老年醫學科每張病床應當配備醫師≥0.3名,配備護士≥0.6名。老年醫學科醫師配置應當確保落實三級查房制度。鼓勵醫院配備康復治療師、營養師、心理治療師、臨床藥師等人員。
第十七條?三級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主任應當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連續5年以上老年醫學科相關工作經歷。二級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主任應當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連續3年以上老年醫學科相關工作經歷。
第十八條?綜合醫院應當保障老年醫學科可持續發展,形成穩定的老年醫學科醫護團隊,明確崗位職責,為老年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服務。
第十九條?綜合醫院應當科學制訂老年醫學科人才培養目標以及崗位培訓計劃,定期開展老年醫學相關專業培訓,使醫護人員熟練掌握老年醫學服務理念和技能。
第四章?科室管理
第二十條?老年醫學科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相應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臨床診療規范、技術操作規程和行業標準,持續提升醫療服務質效,保障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
第二十一條?老年醫學科要規范開展老年綜合評估。要制定老年患者安寧療護技術方案以及跌倒、墜床、壓力性損傷、誤吸預防與治療方案并實施。要按照醫療機構患者活動場所及坐臥設施安全要求等行業標準,實施符合老年特點的患者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條?老年醫學科要加強與醫院內其他科室合作,建立老年患者院內會診、轉診機制,為老年患者提供適宜診療服務。
第二十三條?老年醫學科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嚴格執行臨床用血安全管理相關制度。
第五章?質量監管
第二十四條?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省級老年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體系,逐步完善市、縣級老年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體系,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開展老年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工作。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積極參與并配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年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中心指導和質控工作,加強內部管理,提供真實有效數據和材料,持續改進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指南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11月26日發布的《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855號)同時廢止。?
《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2025年版)》解讀
一、指南修訂的背景和必要性
指南是醫療衛生領域常用于指導相關工作開展的一般方法、基本標準和措施建議,對指導規范有序開展相關工作具有重要意義。2019年,我委印發《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對規范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促進老年醫學發展,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健康老齡化對老年健康服務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委通過組織多地專題調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在聽取各方意見和總結地方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對原指南進行了修訂,并形成《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2025年版)》。
二、主要內容
本次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擴大了老年醫學科的建設范圍;二是細化了老年醫學科科室設置標準和業務內容;三是明確了老年醫學科的服務模式;四是調整了責任主體和質控模式。后續,我們將根據工作實際和社會發展情況,不斷推進和完善老年醫學科的建設工作。
三、指南的應用
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到規范建設老年醫學科的重要意義,在床位、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不斷完善內部質控水平,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豐富和優化服務模式,持續提升老年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老年醫學科建設的指導,規范科室設置,加強質控監管,不斷滿足區域老年人醫療服務需求,完善區域老年人健康支持體系建設。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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