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合三地衛生健康部門經過多年探索研究,在原北京市地方標準的基礎上,迭代升級形成《醫學實驗室質量與技術要求》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并于近日正式實施。
醫學實驗室檢驗結果互認的基礎條件是醫學實驗室檢驗質量的可靠性和檢驗結果的可比性。2015年北京市發布實施首版《醫學實驗室質量與技術要求》,該規范成為北京市醫療機構之間檢驗結果互認的技術指導規范和工作指南。
十年來,“北京標準”以其系統性的創新探索與精細化的落地實踐,構建起兼具前瞻性與示范性檢驗結果互認的質量標尺。這一長期積淀為京津冀乃至更大范圍的協同標準出臺,提供了理論框架與實踐范式。正是有了該標準作為技術保障,2016年,京津冀區域檢驗結果互認試點工作正式啟動,2019年山東省加入互認隊列,持續擴大互認范圍。
截至目前,京津冀魯地區檢驗結果互認醫療機構達到1118家,互認檢驗項目達到60項。通過實施醫學實驗室質量管理和統一技術標準,提升了各醫療機構醫學實驗室的檢驗質量和檢驗結果一致性程度,提高了區域內檢驗工作標準化、同質化、科學化水平。
隨著精準醫療和分級診療的推進和檢驗醫學迅速發展,檢驗設備、檢測方法也快速更新迭代,自動化程度和檢測質量持續提升,實驗室管理也向著信息化、智能化發展,對實驗室質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和北京市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聯合天津、河北市場監管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召集三地權威醫院、權威醫學檢驗質量控制機構,以原“北京標準”為基礎,結合近10年實施應用效果,自2023年起三年間歷經多次系統調研、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部門協調,結合京津冀魯區域醫療機構實驗室質量和技術要求實施和改進結果,完成了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醫學實驗室質量與技術要求》的再創新,使京津冀區域甚至山東等更廣泛區域的醫學實驗室質量控制和改進工作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有了統一的依據、標準和方法。
區域標準規范了醫學實驗室通用要求、臨床標本管理、檢驗設備管理、檢驗試劑耗材管理、分析中質量控制、檢驗報告等要求。聚焦醫學實驗室的核心環節,提出要建立覆蓋標本采集、運輸、檢測和結果報告的全流程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崗位職責與操作規范,規定技術人員須具備相應專業技能,并定期接受繼續教育與考核。同時,對實驗室環境溫濕度控制及檢測設備的校準維護、質量控制、性能驗證等方面提出細化要求。此外,還推薦實驗室加強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強化患者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管理。標準指標兼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為區域標準的有效實施提供了保障。
為確保區域標準盡快落地實施,三地六部門不斷完善協同聯動機制,培訓與督導并重,聯合組織開展區域標準宣貫解讀培訓,以自查、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分級督導,通過反饋與改進機制,持續提升京津冀魯四地醫療機構檢驗質量,推動區域醫療資源整合與服務質量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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