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法院發布數據權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非法獲取、出售統方信息案,涉案醫藥代表等人獲刑。
被告人顧某某等人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等罪案
——非法獲取、出售醫院“統方”數據信息的犯罪認定
一審: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2021)蘇0106刑初638號
二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蘇01刑終85號
基本案情
顧某某與馮某某合謀利用醫院內網漏洞程序竊取甲醫院“統方”數據,顧某某售出獲利100余萬元,馮某某獲利1.6萬元;趙某某未經授權登錄乙醫院數據庫竊取數據,售予顧某某獲利82萬余元;盛某某與吳某合謀利用丙醫院系統權限竊取數據,獲利10余萬元;翟某某使用原任職賬號竊取丁醫院數據獲利1.2萬元。倪某某(醫藥代表)長期收購非法“統方”數據,支付顧某某369萬元;顧某某拆分轉售數據并協助倪某某;龍某收購數據支付82.8萬元,轉售獲利5萬元。
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顧某某犯非法獲取數據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其他被告人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及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并判處相應刑罰,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從事計算機相關工作。被告人上訴后,南京中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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