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國家聯采辦發布第十批國采中選結果,通知明確要求,第十批國采于2025年4月內落地執行。
4月8日,河南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第十批國采等3批次集采中選結果落地實施相關工作的通知》,宣布于4月30日起執行第十批國采中選結果。
/01/8省執行第十批落地相關要求
根據易聯招采網統計,已有7省明確第十批國采本省落地時間:
上海市作為政策先行地區,早在2025年3月25日即發文,但未公布具體時間節點;
天津市展現出最高效的落地速度,從3月28日發文到4月1日正式執行僅間隔4天,成為首個啟動實施的地區;
各省政策在保障臨床供應、引導合理用藥等方面呈現共性目標,同時在醫保支付標準、非中選藥品管理上存在差異化探索。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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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天津要求藥品須印藥品追溯碼
3月28日,天津發布《關于做好第十批國采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本次供應的藥品,應符合藥品追溯碼的政策要求,藥品須印追溯碼,以完善對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質量監管,防范因價格下降而降低藥品質量的行為。
各省在政策要求中各有不同,上海要求醫療機構簡化藥事委員會流程,確保新中選藥品快速進院;江西建立殘缺規格藥品應急掛網通道,緩解臨床特殊需求;廣東省明確禁止企業通過撤網規避調價,堵住政策執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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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十批國采新規細化:
掛網價格管理方面,采用分層定價機制:
主供/備供藥品直接按中選價掛網;
第二備供及非本省供應企業≤1.5倍中選價或同品種最高中選價;
未過評藥品嚴格限價(≤本省中選價) 鼓勵參照上海梯度降價結果調整未中選藥品掛網價,推動價格聯動,政策通過主備供分層掛網,減少斷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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