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藥渡仿制
即將拉開序幕的新批次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自2018年4+7試點以來,已走過十個批次的歷程。這項旨在減輕民眾用藥負擔、規范藥品市場的關鍵政策,成功探索出了一條遏制藥價虛高的有效途徑,顯著降低了民眾的藥費支出,促進了行業秩序的逐步規范,提升了用藥質量和可及性。
在新的市場環境下,國采藥品的核心挑戰是如何避免價格不斷探底的"螺旋低價"現象,同時確保采購主體回歸市場,滿足臨床需求的精準度,并實現價格與供需市場的再平衡。
目前從官方有限的報道中了解到的是,新批次國采將繼續對企業價差作出一定限制,但對價差的計算"錨點"作出優化,不再簡單選用最低報價作為參照,這樣即使出現個別企業報低價,也不會影響其他正常報價的企業。
這樣做的好處是,不再以最低報價作為唯一基準,而是采用更穩健的統計量(是否會剔除最低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價或中位數?)但能夠看到的是,將集采從"單純價格競爭"轉向"價格綜合博弈"已經成為一種趨勢,通過規范統計錨點,既保留了 "以量換價" 的核心優勢,又避免了 "唯低價" 導致的系統性風險。
同時,在報量層面的變化是,醫療機構第一次可以選擇按具體品牌報量,把自身認可什么品牌、預計用多少量報上來,如果中選可以直接成為該醫療機構的供應企業。也可以維持過去按藥品通用名報量。
追溯至2017年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簡稱醫藥《國十七條》)中,已經明確提出了提升醫療機構在藥品集中采購過程中的參與度的重要性。
這一表述蘊含了兩層深意:一方面,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影響力逐步降低,其角色由原先的"價格決策者"向"價格調控者"轉變;另一方面,2017年見證了各類醫療聯合體、共同體、專科聯盟及采購集團的涌現,加之總額預付項目的推廣,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中的議價能力得到顯著增強。
八年后的今天,國采系統引入按具體廠牌報量的做法,其背后的邏輯是行業共識,旨在精確對接臨床需求,鞏固"量價掛鉤"的機制,確保醫療機構能夠通過指定廠牌來維持長期使用的成熟品牌,從而降低更換廠家可能引起的療效不穩定、醫生用藥習慣改變或患者順應性降低等風險。
按廠牌報量能更真實反映終端需求--醫生對常用廠牌的開方偏好、患者長期使用的品牌依賴,均可通過廠牌報量轉化為明確的采購承諾。這種"精準報量"能讓藥企更清晰預判市場份額,從而在議價時更有動力讓利。同時,醫療機構報量直接對應某廠家的產能,企業可提前規劃原料采購、生產排期,避免因"通用名報量"下的多廠家分配不均,按廠牌級報量能倒逼企業鎖定供應責任,減少臨床"無藥可用"的風險。
但問題在于,若醫療機構長期傾向于某幾個"熟廠牌"(如原研藥、老品牌仿制藥),可能導致新進入市場的優質低價廠牌難以獲得報量,形成"路徑依賴"。此時,即使新廠牌價格更低、質量達標,也可能因報量不足無法參與有效競爭。
另外,廠牌指定涉及具體企業,若輕易一交了之,可能出現醫療機構與特定廠家"利益合謀、灰色綁定、傾斜報量"的情況,這種"定向報量"會破壞集采"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競爭規則,最終削弱集采"擠出虛高價格"的效果。
所以,我們需要把采購主體還給市場,交給醫療機構,但與此同時,問題也不能一起一交了之,要想清楚如何解決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總之,"按具體廠牌報量"的各有利弊,其適用性取決于藥品的臨床屬性與市場成熟度。合理的做法是在現有的品種是繼續"分類施策" 。
新一輪次國采在即,需從機制設計、監管執行、企業激勵等多維度構建科學體系,既通過"以量換價"擠出虛高水分,又通過全鏈條管控守住市場真實供需的閥門,最終形成"價格合理、供應穩定"的良性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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