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財政廳發布《貴州省醫療保險基金預付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旨在建立更加規范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制度,以緩解定點醫療機構資金壓力,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根據征求意見稿,預付金主要用于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不得用于基礎建設投入、日常運行或償還債務等非醫療費用支出。
在預付條件方面,統籌區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需不低于12個月,居民醫保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需不低于6個月。對單家定點醫療機構撥付的預付金原則上為該機構上年度總結算費用的月均數1個月左右。
申請預付金的定點醫療機構需滿足多項條件,包括正常結算滿一個自然年度以上且醫保協議考核合格以上,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且經營狀況正常,具有償還能力,并積極配合醫保重點工作如支付方式改革、集中帶量采購等。同時要求12個月內無醫保行政處罰或欺詐騙保記錄。
在資金管理方面,定點醫療機構需單獨設置臺賬,嚴格資金使用審批程序,禁止挪作他用。醫保部門將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將及時收回預付金。
醫保部門將在醫療機構被中止或解除醫保協議、發生分立或合并、產權交易、有財產被保全或未履行完畢的債務、違反預付金使用管理規定以及未按規定在省級平臺采購藥品耗材等情況下及時收回預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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